根据我同家国现行法律体系所规定的原则,普通的好友并无法直接委托律师代为会晤于押人员。
然而,在涉及到
刑事方面的事例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直系亲属或
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委托律师的权力。
这里所指的
直系亲属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等。
若仅仅是普通的朋友关系,那么其通常无法享有委托律师进行见面交流的合法资格。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受办案机构批准,朋友有可能被赋予委托人这一角色。
但是此类情况较为罕见,并且必须符合一系列严苛的条件并走完整套审批流程才能实现。
总而言之,对于
非直系亲属的朋友而言,委托律师代为面谈实际上存在着较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