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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刑事拘留延期审理规定有哪些

在广东省东莞市,刑事拘留延期审判的相关诉求受到诸多繁复的法律法规及审理流程所规范。
如同中国内地其他地区,东莞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对刑事拘留延期审判进行操作。
总体来看,公安部门若认定拘留人员需予逮捕,则必须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审批请求。
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这个审核审批期限得以适当延长,最多可达四天之久。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者来说,他们的审核审批申请期限则有可能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当接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审批请求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若是人民检察院否决了逮捕请求,那么公安部门便须在得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联系罪犯家属并让其获释,同时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总之,刑事拘留延期审判制度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前提和程序,以此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尊重,进而维护司法公正。
最新修订: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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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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