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肇事逃逸”的认定,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依据所涉及的金额来进行判断的。
其关键所在在于,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当事人是否采取了逃避法律
追责的行动。
更为详尽地说,无论事故导致的损害结果严重与否,亦或是赔付金额高低如何,若当事人明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主观上有试图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之意愿,同时在客观上又实施了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那么就存在着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可能性。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倘若事故只造成了轻微的
财产损失,而且当事人有充分的理由需要离开现场,并且他们能够及时地、主动地
投案自首,还表现出积极
赔偿等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不会被视为肇事逃逸。
总的来说,在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到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相关的
证据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