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贪污罪而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者而言,欲获得
减刑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首要的一点是,犯人在服刑期间应严格遵守监狱的规定,并接受相应的教育和改造,以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情或有
立功表现。
所谓悔过之情,即指罪犯真诚地承认自己的过错,对过去所犯下的错误抱有深刻反省之意;同时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等方面的学习,用以充实自身,提高素质。
而立功表现则可以体现在阻止他人实施
犯罪行为、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
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等方面。
执行机关将依据罪犯的具体表现,向有关部门提出减刑建议,等待人
民法院的
开庭审理。
如果法院认定该罪犯符合
减刑条件,便会依法作出减刑裁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都不得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