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共同实施
贪污罪的罪犯来说,
赃款的退还首先需要准确地划分出各个
共犯在此次
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们所拿到的好处数量。
一般来说,应该根据每个人真正非法获取到的金额来进行退赃。
然而,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精确地计算出每个共犯的
非法所得金额,那么就应该以整个共同贪污的总额为基础,让所有的共犯平均分担退赃的责任。
赃款的退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地把钱交给负责此案的执法机构,另一种是按照执法机构的要求,把钱退回到特定的账户里。
越早地退还赃款,在
量刑的时候可能会得到更大程度的减轻。
与此同时,积极配合执法机构的调查工作,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并说明退赃的情况,这对事例的处理以及自身的量刑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