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借款与偿还责任的
纠纷过程中,有部分情况可能导致
借款人逃逸而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这种情形,
担保人往往需要承担起相应的
民事责任,具体依据是他们所签订的
保证协议中所承诺的保证方式和内容。
在
保证责任划分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
其中,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仅需在
债权人对
债务人提出诉讼或者
仲裁请求,并且经过
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无法满足债权人的
债务需求之后,才会被要求承担起相应的保证责任。
然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有所不同,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要求债务人立即履行债务,或者直接向担保人提出要求,让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起保证责任。
关于担保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通常以
保证合同中的明确规定为依据。
如果在保证合同中并未作出任何相关约定,那么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保证责任将涵盖主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所有费用。
因此,作为担保人,必须清晰地了解自身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类型以及具体范围,审慎地提供
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