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通常可采取多种
担保方式。
其中,最为常见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 提供
反担保:即由
被保全人提供充足且有效的担保品,如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或
担保公司所出具的书面
保证函等。
历经法院审查并达成满意后,方可解除相关财产
保全措施。
2. 保案
胜诉:若是提起
诉讼请求的申请人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或者发现其提出的保全申请存在错误,那么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解除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申请人可能会基于自身利益考量,主动向法院提交
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法院对解除财产保全的具体规定及操作流程可能有所差别,因此具体情况还应根据当地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