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期间的毒贩被告,在
司法审判中将全面权衡其犯案的性质、情节、毒品数量等多方面要素。
依据我国固有法条之规定,相关孕妇一般不得
判处死刑,即
死刑立刻执行与
死刑缓期执行均不应予以适用。
在
量刑的环节,倘若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则其所应承担的
刑罚亦相应减轻,例如可能面临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等较轻
处罚。
然而,若
犯罪状况严重且罪责重大,即便处于孕期,亦须承担较重的刑罚。
虽然如此,在执行方式上依旧会进行适当考量,譬如考虑暂时实行
监外执行等措施。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孕妇可以由
法律制裁中逃脱,待孕期暨哺乳期终结之后,依然可能回归监狱并继续服完未执行完的刑期。
总而言之,孕妇这个特殊身份将在刑罚之执行方式中得到体现,但绝非影响对其
犯罪行为定性及量刑之基本决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