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夫妻一方离世之后,有关
遗产分配与
继承事宜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生前曾达成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那么应依照该协议进行处理;如若未有任何书面约定,则需要将
夫妻共有财产与
个人财产加以明确区分。
在此基础上,仅将
共同财产中属于已故者的那部分视为遗产。
遗产的分配顺序首先是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这其中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份额应该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遗产份额。
反之,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
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之时,则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形。
另外,如果各继承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选择不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