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嫌
肇事逃逸行为之认定的核心要素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知悉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时,
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舍弃肇事车辆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假设其认为自身在交通事故中并无任何责任,将车驶离事故现场。
再次,如果存在饮酒驾驶以及无有效驾照驾驶等疑似
违法行为,即便
报案之后亦未履行现场等待执
法人员处理的义务,而是选择舍弃肇事车辆后重新返回现场。
此外,即使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在未向警方报告的前提下私
自离去,或者在离开医院之际故意对伤者或其家人隐瞒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也是被认为是涉嫌肇事逃逸的行为。
最后,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过程中擅自消失不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是否构成涉嫌肇事逃逸的判定,必须结合具体情况与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考量。
只要能够证明当事人确因未知事故发生而离开车祸现场,便不能被认为是肇事逃逸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