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
刑法体系中,抢夺作为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具体形式,具有独特的法律内涵和规范界定。
抢夺罪特指那些旨在通过秘密手段攫取他人财物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是多次实施类似行为者。
这种行为在本质上具有明显的侵犯性,主要特征如下:
首先,
犯罪分子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存在着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此类犯罪通常发生在
被害人不知情或无法防范的情况下,即公然采取直接的手段剥夺公共或私人财货物资的所有权;
最后,在犯罪的严重程度上,公然抢夺财产价值超过一千元人民币至三千元人民币、三万元人民币至八万元人民币以及二十万元人民币至四十万元人民币的,应分别视为“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及“
数额特别巨大”的
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多次进行抢夺同样可以构成抢夺罪。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抢夺罪与
抢劫罪在行为表现上虽然存在某些相似之处,但抢劫罪的
暴力程度显然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