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
法规设定范围内,不可准许辩护律师进行会见的特定情形通常都会得到明确规定。
反之,凡未列入此类规定的情境皆不视为禁止会见律师的范畴。
例如,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涉及的案情并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或恐怖活动,并且在事例的
侦查阶段也没有可能妨碍侦查的不利因素存在;又假如,事例已经顺利完成侦查环节,步入了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同样不存在任何法定需要限制会见律师的具体原因等等。
除此之外,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授权手续合乎规范,不存在身份不明等疑虑,那么通常情况下也不应对其与律师的会面加以限制。
然而,具体情况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例的实际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