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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如何主张利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若在借款合同中未有明确约定民间借贷(即借款)的利息水平,则出借人向法院请求借款人依照相应利率支付利息的,一般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然而,若借款人未能依约按时偿还借款,则放款方有权于逾期还款之日起请求支付滞纳金以及资金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此项诉讼请求往往能得到法院的认可与支持。
关于滞纳金的利率,如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应遵照该约定执行;若无具体约定,则由法院根据事例实际情况,参照对应期限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上限进行计算。
简言之,尽管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水平的情形下,通常在借款期限内不可提出利息诉求;但是在借款人逾期还款之际,违法人则可对逾期利息起诉讼。
最新修订: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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