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及
聚众斗殴罪的
刑罚之裁定,需要由多重因素共同考量。
对于开设赌场罪行,通常情况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
处罚。
而对于聚众斗殴罪行,其主要罪犯与其他积极参与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存在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众多且规模庞大等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的刑罚裁定,必须充分考虑到
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被告方的认罪态度、是否有
自首立功等诸多因素。
倘若这两种罪行合并处理,那么最终的刑期将会在总和刑期之下,以及数个刑期中最高刑期之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