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若
欠条在签署过程中并无对利息作出明确约定,则一般会被视作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
然而,当欠款
期限届满之后,
债务方依旧未能偿还所有款项,
债权人便有权提起关于
逾期还款利息的
诉讼请求。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逾期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往往参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这一标准进行。
然而,若双方在欠款发生后能够就利息问题达成
补充协议,或者债务方主动提出愿意支付利息,并且此举并不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做法同样是被允许的。
总而言之,在欠条中未对利息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通常难以直接向法院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对于逾期还款的利息,债权人却有权利依法进行
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