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程序中,检察机关对于明确认定存在
违法行为的被告人进行
批捕处理,此举通常需要知会并得到嫌疑人或被告人
家属的同意与确认。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并非所有此类案件都要求家属必须亲自签名确认。
关于批捕这一关键环节的通知操作,检方通常会采用《
逮捕通知书》的形式向被告人的家人发出。
通知书内容通常包含检方对被告人采取批捕行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细节信息。
批捕作为我国
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具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检方在做出批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应立即落实相关动作,并且务必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检察机关。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实施逮捕后的24小时之内,通过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将被告人被捕的消息传达给他的家属。
但是,如果由于特殊的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通知到家属,或者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为了避免影响案件的侦破工作,公安机关可以选择暂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