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校园环境的问题而受到伤害时,学校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主要是根据其是否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与管理职能来决定。
若学校未能尽职尽责,从而导致学生遭受
人身损害后果,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
侵权赔偿责任。
例如,当学校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得到及时排除,或者对于学生的
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引导,都可能被视为学校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
然而,如果学校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职责,如对学生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安全教育,设施设备没有任何瑕疵并且得到了定期的维护保养,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适当的救援措施等等,那么学校就可以据此主张免除或者减轻自身的责任。
总而言之,要准确地判定学校在此类事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确凿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