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伙人对外部所负
债务的承担原则,其通常的性质为
无限连带责任。
而在合伙人之间,如何分配对外债务的负担,这主要取决于
合伙协议中的具体条款。
倘若合伙协议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各合伙人须依照协议中所列明的份额来分配他们各自所需承担的债务责任。
若是未曾约定或约定不够明确,则应当由合伙人进行充分的商议以达成共识;如若协商无果,则应依据实际缴纳
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债务分担;若仍无法确定
出资比例,则应采取平均分担的方式。
然而,当某位合伙人在对外偿还超出其自身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之后,他/她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要求。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新加入合伙关系的合伙人而言,他们也必须对入伙之前产生的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