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
行为人主要为持有
公职身份的
国家工作人员抑或是受到国家权威机构、国有
独资、合资或独资的公司、企业、公共服务单位、民间团体等委托,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
然而,对于
临时工是否能够被认定为贪污罪的主体,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若临时工在其工作中涉及到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并且他们滥用自己的职务便利,
非法侵占国有财产,当其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及情节标准时,则有可能被判定为贪污罪。
然而,如果临时工仅从事普通的劳务工作,并不具有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运营的权限,那么他们通常很难被判定为贪污罪的主体。
判断的核心要素在于他们的工作职责、所掌握的权力,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否满足了贪污罪的
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