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动物饲养者造成他
人损害的
侵权案件,其
诉讼时效为三年。
此种诉讼时效自权益人获知或理应知道权益遭受侵害及
责任人之时开始计算。
若法律另有所规定,则应按照相关法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处理。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三年的时效并非固定不变的期效,而是具有灵活性的可变期间。
倘若存在诸如法定中断和中止事项这样的特殊情况,那么时效期限便可能需要再次进行
清算或是暂时停止计算。
例如,当权益人向责任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责任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等情况发生时,就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现象,从此时点开始,诉讼时效将被重新计算。
另外,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遇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诉讼时效将会中止,直至中止时效的原因得以消除并经过六个月的时间后,诉讼时效才算正式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