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借款行为,首先必须明晰该笔借款究竟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还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倘若能够证实这笔借款并非用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对于毫不知情的那一方来说,便有可能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尽可能地搜集与此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能够证明借款实际用途的文件、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等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确实对此事一无所知,并且这笔借款也没有被用于夫妻共同事务之中。其次,如果面临着
债权人主张该
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那么毫不知情的一方应当积极参与
诉讼程序,向法庭详细陈述事实真相以及自己的观点,同时还需提交之前所搜集到的所有证据资料。最后,法院将会根据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从而对该债务的性质做出最终判定。总而言之,在这个过程中,证据的搜集以及法律条款的正确运用将成为决定性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