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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找律师就可以会见吗

拘留中心(亦即所谓的“看守所”)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着合法的权益委托律师进行面谈沟通。然而,能否顺利地进行这一环节并达到预期目的,仍然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以及遵循严谨的程序。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一旦接受了相关客户的委托任务,他们便会携带上由律师协会颁发的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明确说明委托事项的委托书或国家赋予其权利的法律援助公函,以此向拘留中心提交预约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面谈的申请。拘留中心有责任迅速且妥善地安排等待会见的过程,最晚也需要在四十八个小时内完成该项事务。当然,若出现某些特殊状况,例如事件涉及到国家机密等敏感信息时,面见的时间、形式等等方面可能会受到相应程度上的限制。总而言之,只要在常规情况之下,律师依法依规地履行各项手续与流程,那么顺利开展面谈是完全可行的。
最新修订: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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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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