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醉酒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发生碰撞并导致他人受伤,这既涉及到
刑法中的
危险驾驶罪问题,同时也与交通
肇事罪有紧密联系。进一步地说,对其进行判决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复杂要素。最基本的,
醉酒驾车的行为本身就已构成了
犯罪——即危险驾驶罪,但如果因为此种驾车行为而导致
受害人受到严
重伤害,且
责任人对此承担全部或
主要责任,那么该情况就会引申出交通肇事罪的争端。在分析裁决过程中,法庭将认真权衡各种情况,包括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后果,如受害人的伤情严重程度;司机对自己罪行的认识及悔过之意,以及他是否愿意积极
赔偿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等等。此外,还包括司机是否
主动投案自首等情节。总体而言,对于醉酒驾车导致他人受伤的事件,其判决结果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应根据每起事件的独特情形来作出判断。若造成一人重伤,且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不存在其他加剧指控的情节,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的
处罚。然而,如果涉及
逃逸等加重情节,那么刑期将会进一步延长。总之,对于这一类事件的判罚结果,取决于诸多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