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
法规涵盖的范畴之内,若您的前期女友正在接受关押于
拘留中心的行政管理措施且您具备相应的审核标准并且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关的许可手续,那么便存在会见她的可能性。然而,此种情况下,首先,您必须具备充分的合理性要求,例如参与事件
协助调查工作或提供有利于她状况改善的关键性
证据等等。其次,您需要向所在地的拘留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待其进行严谨的审查与核准,该过程中通常会对您与事件的关联程度以及可能对事件侦办产生的潜在干扰因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值得关注的是,若当前事件尚处于迫切需要深入侦查的环节,而您希望进行的会面活动又有可能对侦查工作形成障碍,那么申请很可能会遭到拒绝。此外,若前期女友明确表达出不愿会见您的态度,那么您的请求也无法得到满足。总而言之,拘留中心的会见事宜拥有严密的法规程序与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