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中之
财产保全,其复议通常交由行使财产保全裁定权之人
民法院进行深入研究与审慎判定。在此过程中,财物保全复议即是为
被保全人或
利害关系人对于保全裁定可能存有误解或不当之处提起的复审请求。待该法院接获此项复议申请之后,将会对与其相关之事实及
证据进行详尽审查。在此过程之中,审查的重点主要集中于
保全措施之必要性评估、被保全财物的探索范围是否得当以及申请人所提供之
担保是否满足法令之规范等方面。倘若经过严格审核后,复议申请得以确认并有充分理由证明原保全裁定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法院将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裁定;反之,如复议申请无法成立或者理由不足以推翻原裁定,则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驳回,同时维持原有的保全裁定。最后,值得提醒大家的是,诉讼
当事人需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