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的程序中,倘若被扣押者对所涉嫌的
犯罪行为予以否认,公安机关仍然会继续行使其侦查调查权限,搜集并积累有关
证据。然而,如果已有足够多的其他确凿证据能够构建出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从而充分证明该罪犯行为的确切性,即使被扣押者百般抵赖,他依然会因证据确凿而无法逃避追究。同样在这期间之内,被扣押者完全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这些受托律师将有权接触到相关事件资料,向开展侦查工作的机构提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行轻微的主张。
在这样的情况下,负责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会审慎审查已有的证据材料,如果他们认定这些证据足以支撑对犯罪行为定罪,将会把事件从侦查部门移交给检察官进行审查与
起诉工作。紧接着,检察机关则需要对收到的事件进行进一步审阅,然后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向法院
提起公诉。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
证据不足,那么检察机关可能会选择将事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
补充侦查,或者直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总而言之,在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
犯罪时,不能仅仅依赖于他的口头陈述,而是要全面考虑所有的证据,包括
物证、人证等,以此来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