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当事人有义务自费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服务。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例如双方在合约中特别约定由
败诉方支付
律师费,抑或是相关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某些类型的事件中败诉方可承担部分合理的律师费,这两类状况都将导致
律师费用的承担者发生转变。就
挪用资金罪的事件来说,若无上述特殊约定或法定情形存在,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用应由委托方,也就是
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来承担。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律师费用的具体金额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律师的执业经验、知名度以及所处理事件的复杂性等。因此,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在选择律师时,务必与之就费用问题展开深入的沟通与协商,并签署详尽的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