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特定人群展开的
刑事调查程序中,所有涉及到的人员都享有合理的权利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具体来说,从他们首次接受侦查机构的询问或面临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开始,这些涉案人员便有资格委托辩护律师来代表自己的利益。然而,在
侦查阶段,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唯一的
辩护人。律师与
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面,不仅能够为后者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还能深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并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尽管如此,在进行这种会见行动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监管要求,例如,禁止传送
违法的物资、不能协助犯罪嫌疑人藏匿、销毁、伪造
证据,或试图通过证词相互矛盾等行为来逃避惩罚。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会见权是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