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律文书,仔细阅读明确原告诉求、事实和理由。
(二)在规定时间内撰写答辩状,针对原告诉求与事实依据提出反驳。
(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证明未侵权或存在免责事由的材料,按法院要求提交。
(四)如有必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五)可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六)开庭时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指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七)庭审结束后等待判决,若不服判决,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