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乃是针对经法院判定为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罪犯,在他们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了一部分刑期后,如果能够严格遵守监区规则,积极参与教育和改造活动,对自我行为产生悔悟之情并且
保证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可以根据特定条件给予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安排。假释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由负责执行
刑罚的机构向中级以上人
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其次,法院会成立合议庭对该案进行深入审查;最后,如果罪犯满足假释的所有条件,法院将会做出裁定予以假释。关于假释所需的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可言,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效率。一般而言,从提出申请至法院作出裁定可能需要数个月的时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型
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则不得适用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