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所需具备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有
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违反了国家颁布的
环境保护法规,并将有毒有害的物质或者能量排放到环境中。其次,损害事实的存在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这其中既包括对人体健康的伤害,也包括对财产价值的损失,同时还包括对生态环境本身所产生的破坏。第三个关键要素则是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清晰的因果联系。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果关系的判断往往会变得相当复杂,有时候甚至需要借助于专业的鉴定和评估手段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最后,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环境污染侵权事例中,并不存在法定的
免责事由。比如,
不可抗力因素、
受害人自身的
故意行为等等。但是,这些免责事由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值得特别强调的是,环境污染侵权事例适用的是无
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污染者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他的污染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那么他就应当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