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由
逮捕至审判阶段的时间跨度并无既定的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期间,通常应限制在两个月以内;若案情较为复杂,可以申请适当延长。然而,由检察院进行的
审查起诉环节,其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重大或疑难事例,可以申请延长半个月。但是,如果事例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超出了预期,可能需要多次退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而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为一个月,且补充侦查最多只能有两次机会。当然,受到多种潜在因素的影响,例如
管辖权的变更、鉴定所需的时间等,都将进一步拉长这个跨度。因此,从实际操作来看,从逮捕到审判,可能只需要短短几个月甚至更少,也可能长达一年以上。至于最终的确切时程,需根据事例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
司法机关的工作安排来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