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及金额高达七亿元,此种情况已经可以归类为
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若虚开的税款
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当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接受
没收财产的
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此庞大的七亿元数额,往往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因此其
量刑标准可能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范围内,并且还需附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然而,具体的
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
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
立功等可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