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于意图实施诱拐儿童却未能成功并随后
主动投案自首的行为,在
定罪量刑中将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儿童诱拐罪属于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
犯罪活动之一。未遂,即代表罪犯因受到自身无法控制的外界力量制止而导致其
犯罪意图未能完全实现。这与已经造成实质伤害的儿童诱拐行为相比,在
刑罚施加方面可以有所放松。
自首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针对不同程度罪行进行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判决过程中,法庭将全面分析该
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罪犯的主观恶意和人身安全威胁等多重因素。通常而言,对于此类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数年
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相应
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需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由法官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