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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案管理人员怎么判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例,即通常所称的“非吸案”,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法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行为的事例。针对此类事例中的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诸多相关因素如涉案金额的规模大小,对投资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程度以及行为的性质和恶劣程度等进行全面权衡与判定。司法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若是涉案金额极为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处罚,并且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而若涉及的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或者行为具有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该管理人员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处,外加额外的罚金施以惩罚。此外,若管理人员在此类事例中共犯,但其行为只起到辅助作用或者处于次要地位,那么可以视其为从犯,依据法律的规定,应依法从轻减轻甚至免除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样的,管理人员若能积极自首或者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争取立功表现,同样有利于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于刑事责任的处理。然而,所有这些处理结果都必须基于事例的实际情况和充分的证据,这完全取决于法院依据法律程序作出公正公平的判断。
最新修订: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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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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