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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用卡诈骗罪标准是什么

在广西地区,关于信用卡欺诈罪的法律立案规定往往是依循全国性的统一指引。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恶意透支行为,其涉案金额凡达到五万元且低于五十万元者,应被视为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而若涉案金额达至五十万元但又不足五百万元的话,应判定为处于“数额巨大”区间;假如涉案金额超越五百万元时,则应判定为涉嫌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另外,如果涉嫌实施了通过使用伪造制作的信用卡、凭虚假身份证明所获取的信用卡、已过期或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甚至偷用他人信用卡等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及金额只要达到五千元且未达五万元,都应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当数额达到五万元且低于五十万元时,应归属为“数额巨大”类别;至于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应该判定为触犯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律界限。请注意,各审判机构在裁决和量刑时,总是会全面考虑包括犯罪情节、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后果等等多种因素在内。
最新修订: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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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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