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有关预售许可证缺失相关的
诉讼事例时,我们必须明确的是,
诉讼时效的开始日期并不仅仅取决于
立案的那一刻起。通常而言,诉讼时效是从作为被告人的一方
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或开始知悉自己所享有的权益受到了损失或其应尽之义务未能得到遵守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在面对预售许可证尚未到位的诉讼问题上,需我们以深入分析每一个特殊事例及其与法律
法规之间的关联性为基础进行展开。若此类诉讼是由
合同纠纷引发,我们可以参考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并据此来设定诉讼时效的开始日期;倘若这是一起关于
侵权责任的诉讼事例,那么诉讼时效有可能会始于
侵权行为实施或是被发现的那天。总的来看,我们在判断及选取诉讼时效的开始日期时,必须综合权衡每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范,这样才能得出更为精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