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之决定通常由公安部门予以实施。而所谓“收监”即代表罪犯被正式纳入
拘役场所之内进行严格监管的过程。当人
民法院针对
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判定并且相关裁决亦已生效之时起,罪犯便需面临交付执行
刑罚的境况。尤其针对那些被判处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
徒刑以及
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应按照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护送至监狱,执行相应的刑罚。在此之前,若罪犯尚处在
保外就医或者居留谛行刑罚的阶段,那么这项任务则有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
全权负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在交付执行刑罚之前,余下刑期仅剩不超过三个月的罪犯来说,看守所也有权代为执行刑罚。在执行收监行动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并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确保所有步骤都在法律与规范的框架内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