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人索赔时应保留好各项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医疗费收款凭证、交通费票据等,以便证明实际损失。
(二)对于误工费,若有固定收入,要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无固定收入,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情况。
(三)护理费方面,可参考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来确定赔偿金额。
(四)营养费需遵循医疗机构的意见,并留存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