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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支付职工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破产企业支付职工补偿金的相关事宜,我们有一些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的条款,涉及到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薪水及其医疗保障、工伤补助、抚恤费用等方面,还有需要划入员工个人账号的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这部分费用并非强制性要求申报,而是可以交由管理人进行调查之后,编制详细列表并予以公示。对于职工的补偿金方面,很荣幸地告诉您,这些款项也无需预先申报,同样会由管理员进行全面调查,然后按照规定列出清晰的清单并公之于众。

至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具体数额则依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来计算,一般来说,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6个月以上但是不满1年的时间,那么将按照一年计算进行补偿;如果未满6个月,则将给予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此外,职工的月工资标准是以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值(即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补偿金的计算基数须以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同一基准,并且不得超过本地区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最新修订: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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