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掩饰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包庇、转移、收购、
代理销售,或是采用其他方式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由此产生的收益。这些掩饰手段的目的在于设法遮蔽犯罪所得的真实性质、来源或流动方向,使得其内容变得模糊不清,难以被追查或察觉。其中,包庇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安全隐蔽的场所;转移则是改变犯罪所得的存放位置;收购是指购买犯罪所得;代理销售则是代表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所得的销售活动。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掩饰手段,例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方式支持资金流动、汇款至海外等等。另外,倘若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实施包庇、转移、收购、代理销售,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来掩饰、隐瞒,均有可能会触犯该项
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