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敲诈
勒索罪的定罪金额界线,在各地域之间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差异。通常情况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产的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人民币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定义的“情节较轻”、“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便敲诈勒索的金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然而如若发生过包括但不限于多次实施此类行为、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而遭受过
刑事惩罚或者在一年之内曾因敲诈勒索罪受到过
行政处罚等情况,同样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