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者,其所支付的修缮车辆费用可由保险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赔偿。保险机构承担的
民事赔偿责任,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实行。若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向无过错方支付
赔偿金,其金额包括
人身伤害方面的赔偿与
财产损失赔付两部分。关于如何申请
汽车保险的流程如下:
首先,事故发生后需尽快在48小时内向保险机构
报案;
其次,保险机构将派遣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对事故车辆进行
定损评估;
再次,在非单边受轻度损失情况下,可在现场直接进行定损评估;反之,如果涉及多方可及损失较为严重之情形,则应通过定损中心方能进行;
最后,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处理完车险事故后,向保险机构
递交所有单证,便可以顺利获得理赔款。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