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愿参与社区康复戒毒项目的涉毒人员来说,其管控期限为三年;而对于被实施
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涉毒者而言,所需的管控期限则为两年。在针对上述两种类型的涉毒人员进行管控时,公安部门有权责令他们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需将此决定通知至涉毒人员的
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
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