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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新规

(一)劳务资质配置准则剖析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劳务资质的各项准入标准:
1.技术岗位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级别及以上的职称或者拥有高级技工以上资格认证;
2.技术工人队伍须在五十人以上,每人必须持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3.企业的净资产应达到规定的200万元以上;
4.施工现场至少配置五名义上的管理人员,包括安全员、施工员、劳务员以及质量管理员至少各一名;
最后,企业必须具备一个相对稳定且位于市区的经营场地。综观这份资质配置文件,与其他类别的资质相比,劳务资质在最大的特征便是其申办过程中对建造师并无强制性要求。
(二)劳务资质与旧规章条例对比分析接下来,我们将以旧规章条例为基础,分析新标准对于劳务资质所采取的改革措施:
1.原本由13个独立项目组成的劳务资质类型现已合而为一,仅剩单一的劳务资质级别;
2.在过去的规定中,部分劳务资质种类存在等级区分,但今非昔比,整合后已不再设有资质等级层次;
3.在审查标准方面,新版本的劳务资质调整了过往对于企业业务成果、设备设施以及近三年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金额的硬性考察指标,同时明确强调企业必须具备稳定的办公室选址,并且在技术工人配发现状上也进行了大量简化,仅仅针对净资产设定考核,而并非注册资本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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