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布的
人身伤害程度评估准则以及案发时受害者所遭受的身体创伤及其医院诊断证书,当具备即刻进行伤势评估条件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在接收到委托之日起的24小时内提交评估报告,并且须在3个自然日内出具鉴定文件。
然而,若伤势情况较为复杂,无法立即进行鉴定,则该鉴定机构应在接收到委托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出具鉴定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