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抵押权登记和抵押合同登记有什么不同

抵押权登记和抵押合同登记有什么不同

在签署抵押合同时,与完成抵押登记这两个法律行为构成了各自独立且互相影响的事实。关于不动产抵押权,其成立的必要条件在于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确认并进行正式登记;而针对动产抵押权,其效力的产生往往取决于抵押物是否已经实际交付。倘若使用动产作为抵押品,那么在抵押合同双方签名盖章之时,该抵押协议便已具备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