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地产
抵押事宜时,应遵循两项基本步骤:
首先要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
抵押登记手续;接着再到土地管理部门完成同样的程序。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房地产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归属于两个独立的行政机构
管辖。为了避免
抵押人将同一处房地产分别抵押给不同的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明确要求抵押人将该房产及其所占有的土地一并抵押给自己。
其次,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设立
抵押权与产生债权应该同步进行。也就是说,当债权产生的那一刻起,抵押权也随之设立,以避免出现债权在前而抵押权在后的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
债务人拥有多个
债权人的情况下,其他债权人可能会怀疑抵押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
恶意串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