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特殊情况之下,可能会触犯
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定义,职务侵占罪主要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雇员,这些人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本单位财产据为已有,且
涉案金额较大的行为。在此种
犯罪情形中,特别适用那些在国有资本
控股、参股的
股份有限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的员工,但前提需要排除他们是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进行公务活动的情况。若这些员工滥用职务之便,
非法占有单位财产,则可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
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