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期间对配偶实施的强迫性交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并构成
犯罪的行为。依据中国的现行立法,强奸行为被定义为使用强制或恐吓等
暴力手段,强迫被害者接受性行为,而且在此过程中实施者并不将其配偶排除在
犯罪主体之外。
因此,若丈夫不顾及妻子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便足以构成强奸罪,面临相应的
刑事处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一旦被判定犯有强奸罪行,通常需承受最轻三年、最长十年的
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